![]() (1)學校復試基本線是我校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各學科應在學校復試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2)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初試滿分為500分,按照報考學科資格線總分降低10分執行;初試滿分為300分,按照報考學科資格線總分降低6分執行;單科不降分。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稱職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可按教育部統一規定享受加分政策。 (4)高校學生應征入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可按教育部統一規定享受加分政策。 (責任編輯: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