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簡介 旅游管理碩士(Master of Tourism Administration,簡稱MTA) 是在全球及中國旅游業迅速發展的大背景下,于2010年經中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設立旨在培養旅游行業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的學位。海南大學于2014年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舉辦旅游管理專業碩士學位教育,成為中國旅游管理碩士(MTA)專業學位教育體系中的重要一員。海南大學MTA教育主動順應新時代新戰略新要求,植根于海南特色資源稟賦、優越生態人文環境和優勢主導產業發展,依托海南大學“文化旅游”一流學科群,致力于培養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戰略主導產業發展,理論功底扎實、創業思維突出、專業素養精深、富有創新力和競爭力的國際化高層次業界精英和領軍人才。 二、培養目標 海南大學旅游管理碩士(MTA)旨在為中國、特別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及其旅游業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創業創新能力和旅游職業素養,掌握旅游管理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能,具有全局意識、國際視野、企業家精神和職業經理人素質及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旅游管理專門人才。 三、招生計劃 2023年擬招收旅游管理碩士(MTA)專業學位研究生約94名:其中全日制35人(不區分培養方向),非全日制59人(29人不區分培養方向;30人款待業國際化管理方向),專業代碼:125400。 注: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及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定向就業合同需在復試期間辦理,并交一份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畢業時按定向合同就業。 《海南大學招收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請在海南大學研究生處官網下載專區下載。 四、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憲法和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心健康,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標準; (四)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2020年9月1日前畢業);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2018年9月1日前畢業),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2021年9月1日前畢業)。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報名信息兩個階段。(專業代碼:125400)。 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報名網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網上確認方式和時間:網上確認,完成網上報名并網上繳納考試費的考生才能進行網上確認。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登錄網上確認系統,按系統提示及要求完成“本人圖像照片上傳、身份證及其它相關材料照片上傳”等手續。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報名資格。 網上確認時間、系統網址及二維碼、網上確認流程、網上確認所需上傳的相關材料及上傳材料的標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海南省考試局網站(http://ea.hainan.gov.cn/)。 六、考試與錄取 海南大學旅游管理碩士(MTA)初試科目為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和英語二。考生須經過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與錄取的所有程序和環節擇優錄取。管理學聯考綜合能力為全國聯考科目,滿分為200分;英語二為統考科目,滿分為100分。 (一)初試 2022年12月24日,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1.科目:①英語二(滿分100分) ②管理類聯考綜合(滿分200分) 2.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初試時間以教育部研招網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二)復試 復試:海南大學將在中國教育部基準分數線基礎之上,自行確定海南大學旅游管理碩士(MTA)復試分數線,按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 (三)錄取 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并結合考生申請材料真實性復查、政審以及體檢結果,擇優錄取。 七、專業方向 海南大學旅游管理碩士(MTA)研究生的培養開設“現代服務業管理”、“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投資與規劃管理”、“大數據與智慧旅游管理”、“國際旅游消費與營銷管理”、“海洋旅游開發管理”、“款待業國際化管理”、“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等八個專業方向。 八、學費、學制與學習方式 學費:全日制學費10000元/學年,非全日制學費12000元/學年,基本學制為2-3年,教材費另計。該專業學費為擬收費標準。收費標準正在審批中,最終以上級主管部門批復為準。 學制:2-3年完成學業,可適當延期,但最長不超過5年。 入學時間:2023年9月。 學習方式:全日制采取全脫產在校學習的方式;非全日制采取非脫產學習的方式,周末集中上課。 九、學位授予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教研廳〔2016〕2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學校將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完成課程學習等培養環節,考試成績合格,修滿規定學分,達到專業學位類別研究生學位申請科研成果基本條件,并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者,可獲得經由中國教育部認定的旅游管理碩士(MTA)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責任編輯:遲) |